本报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:为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,《2001年—2005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》近日出台。实施正规化培训、开展高学历教育、培养高层次人才、支援西部检察教育,是今后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。
该《规划》要求,到2005年底,全体检察人员90%以上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,40%达到本科以上学历;45岁以下检察官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55%;全国检察机关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100名以上,硕士学位研究生达到4000名以上。
到2005年底,检察机关的高层次人才将实现“百千万”目标,即专家型检察人才达到100名以上,高层次复合型人才1000名以上,其他高层次专门人才一万名以上,建立起全国检察系统人才信息库。
《规划》要求坚持抽调、选派优秀师资到西部巡讲支教;继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业务骨干培训班;帮助西部加强教育基础建设,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;建立东、中部对西部对口支援制度,帮助西部培训业务骨干;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办、委培等方式,为西部基层检察院培养一批法律本科人才。